### 一、职责
《建筑节能监理条例》规定了建筑节能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:
1. 对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案进行审查、监督和评估,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;
2. 对建筑节能材料、设备的采购、安装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节能设备的质量和性能;
3. 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,保证节能措施得到有效执行;
4. 对建筑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,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节能问题;
5. 提出节能改进建议,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持续改进。
### 二、要求
根据《建筑节能监理条例》,建筑节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 具有相关资格和专业知识,能够独立承担建筑节能监理工作;
2. 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,保证节能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;
3.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,能够与建筑设计、施工单位有效合作;
4.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,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;
5. 不得有违反法规行为,必须保持中立公正的监理态度。
### 三、实施细则
在具体实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时,需要遵循以下细则:
1. 制定监理计划,明确监理目标、内容、方法和周期;
2.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节能监理工作进展情况;
3. 加强与设计、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,及时解决问题;
4. 对发现的节能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跟踪,保证问题得到解决;
5. 学习更新的节能技术和政策,不断提升监理水平。
综上所述,《建筑节能监理条例》对建筑节能监理的职责、要求和实施细则做出了详细规定,建议建筑行业相关人员认真遵守,共同努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,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。